李家超:台灣殺人案待修例處理

2019年6月2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本港目前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只有《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後,政府才可向台灣提供更充分協助,安排移交逃犯。

 

李家超今日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他說,政府通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作為平台,與台灣商討處理有關事宜。由於現行法例不適用於台灣,本港沒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的司法互助要求和移交逃犯,也不能向對方提供法律未容許的資料。

 

他指,政府已給予台方法律容許提供的資料;如法案獲得通過,相關法律真空得以填補,就能向台方給予更充分協助。

 

李家超指出,政府希望與未有長期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這涉及逾百個國家。日後如有適當的嚴重案件,就可用個案方式處理移交請求。由於不同國家實行不同法系,例如普通法、大陸法,以至綜合性質,香港必須靈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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