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向中央反映港人對法案憂慮

2019年5月22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已向中央陸續反映社會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憂慮,她相信中央會關注。就法案涉及內地和香港的安排,以及政府聽到的意見,她希望稍後一併全面回應。

 

林鄭月娥今日在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回答議員提問,指修訂建議並非針對中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方,但香港與內地交往頻繁,港企在內地業務眾多,因此社會對條例草案提出的憂慮,很多與內地有關。她已整理近兩、三個月聽到的意見,部分已向中央反映。

 

對於有說法指行政長官須向中央負責,不能拒絕中央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林鄭月娥認為有關說法難以成立。

 

她指,在憲制上,她不單向中央負責,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人和所發生的事情負責;建議的移交逃犯制度堅實、穩妥,也不可能讓行政長官一人自把自為。

 

她解釋,在整個移交逃犯程序中,行政長官擔當啟動角色後,便交由法院處理,加上有傳媒監察,若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以移交逃犯,行政長官也不可能作出移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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