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選舉選民登記展開

2019年5月20日

2019年鄉郊代表選舉的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展開,至7月16日止;已登記選民的姓名或住址若有更改,也須於指定限期前通知民政事務總署。

 

鄉郊代表分為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街坊代表。原居民代表由原居鄉村或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及其配偶選出;居民代表由各條現有鄉村居民選出;街坊代表則由墟鎮居民選出。

 

年滿18歲並持有認可身份證明文件的原居民及其配偶,均可登記為原居鄉村或共有代表鄉村原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居民和街坊代表選舉的選民須為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前三年內,一直為現有鄉村或墟鎮居民,且以該處為唯一或主要居住地址。

 

已登記的原居民代表選舉選民,如更改姓名,須於6月16日或之前遞交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如更改主要地址等資料,須於7月16日或之前遞交申請。

 

已登記的居民或街坊代表選舉選民,如更改姓名或地址,則須於6月16日或之前遞交申請。

 

選民登記或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可在民政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香港特區政府境外辦事處索取,或從鄉郊代表選舉網頁下載。

 

申請人填妥表格後,可親身或郵寄交回民政總署或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傳真至2591 6392,或以電郵提交。查詢可致電215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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