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沒可能撤回

2019年5月16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旨在改善現有制度不足和堵塞漏洞,目前工作仍未完成,沒有可能撤回法案。她希望非建制派議員回心轉意,進行審議。

 

林鄭月娥今日向傳媒表示,她作為香港行政機關和特區首長,發現香港存有問題、制度有所不足,須履行行政機關的憲制責任,提出解決方法。

 

她說,政府一直希望立法會履行憲制責任,按行政機關提出的修訂建議審議法案,但相隔六星期,法案委員會主席仍然未能選出,遑論進行審議。

 

她指,一些非建制派議員不斷阻撓工作,並罔顧內務委員會所發指示,上星期甚至出現全港市民不願看見的場面。

 

林鄭月娥重申,香港目前只與20個地方簽訂逃犯移交協議,類似台灣殺人事件如在另外170多個國家和地方發生,本港將無法處理。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