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不設追溯期難獲接受

2019年4月16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願意聆聽有關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但如涉及不設追溯期,她相信社會大眾不會接受。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重申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原因有二,其一是為提供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其二是為堵塞現行移交逃犯安排的漏洞。

 

她說,台灣殺人案疑犯在港涉及的案件稍後判刑,如立法會未能及早完成條例修訂工作,涉案疑犯在7月可能會被釋放,無法移交台灣當局,這是大家不想看到的結局;即使如此,有關修例工作仍會繼續,以期社會聚焦處理現有移交逃犯安排不足之處。

 

林鄭月娥說,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保安局、律政司會認真聆聽議員意見,但如涉及不設追溯期等很根本的建議,令修例前作案逃犯不用繩之於法,她相信社會大眾也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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