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涉政治罪行者不移交

2019年3月30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現行《逃犯條例》至少有三項條文列明不會移交涉及政治罪行人士,修訂條例草案對這方面的保障完全保留,公眾無須擔心。

 

李家超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時說,條文清楚列明,涉及政治性質罪行者不會被移交。此外,若移交要求宣稱是因某一罪行而提出,但實際上是因該人的政治意見、宗教、種族、國籍而提出,當局也會拒絕。

 

李家超又說,《逃犯條例》清楚列明,若該人被移交後,可能因為政治意見、種族、宗教、國籍的理由受到不公平對待,當局不會移交。

 

他指,條例草案完全保留這方面的保障,政府會按照相關法律原則處理長期協定或單一個案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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