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修訂逃犯條例有時間性

2019年3月19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有時間性考慮,須在7月前找到法律可行方法,以處理一宗涉及港人在台灣的謀殺案。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到有香港居民懷疑在台灣謀殺另一名香港居民後逃回香港個案。她說,目前的法律和安排不能夠處理有關個案,家屬和立法會議員過去一年不停要求特區政府為他們彰顯公義。

 

她說,今年7月前如未能找出法律可行方法處理有關個案,會出現家屬或立法會議員很不願見的情況,因此,修訂《逃犯條例》有時間性。

 

她重申,修例目的是希望完善目前相關機制,以維護公義和確保公共安全。

 

她強調,修訂的移交逃犯安排,在人權和程序方面提供很多保障;保安局局長近日不停向商界及其他界別解釋,希望釋除疑慮。

 

她表示,聆聽各界意見後,政府在制定有關條例草案時,會否作出一些改變或細化,有待保安局局長處理,然後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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