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文化大使計劃接受申請

2019年3月15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宣布,2020年度社區文化大使計劃接受申請,推動社區藝術外展活動,4月25日截止。

 

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非牟利演藝團體或藝術工作者的自由組合,並於最近三年內,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藝術形式方面具備實際和高水準的公開演出經驗。

 

申請者可就推動不同能力人士參與表演藝術、社會共融設定主題,又或以普羅大眾為目標的觀眾拓展或藝術教育活動為題,提交建議書。

 

署方期望通過與本地表演藝術工作者和藝團合作,向普羅大眾推廣表演藝術,將藝術帶進社區。

 

申請簡介會4月2日在文化中心舉行,藝術家或藝團可通過電郵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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