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處理投訴需向學校取資料

2019年3月13日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教育局會直接處理來自學校員工的投訴,過程中或需要把個案通知學校,以便索取足夠資料作合理調查。

 

楊潤雄今日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被問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的投訴。他說,早前曾收到涉及該校的投訴,內容與人事問題無關,教育局已按既定程序處理。

 

他表示,當局若收到員工對學校,包括對校長管理的投訴,局方會直接處理,並回覆投訴人。

 

他說,教育局處理投訴時,需要向學校索取資料,並聽取校方解釋,故通常會將投訴個案通知學校,但不代表該局會將投訴交由學校處理。若投訴涉及人事問題,當局會徵詢投訴人是否願意公開身分,並盡力處理。

 

他指,現正試行新的投訴機制,在新機制下,涉及學校日常運作的投訴,包括課堂時間表、功課、校巴、膳食等問題,會交由學校處理;如涉及違反《教育條例》或《資助則例》的個案則由教育局處理。

 

楊潤雄表示,校本管理目的是把學校日常管理工作交回學校處理,由法團校董會不同持份者,包括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等共同作出決定,增加透明度。

 

他說,學校員工若有不滿,可向教育局、校董會、立法會議員或工會等投訴,教育局會按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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