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聽意見 修訂逃犯條例

2019年3月12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強調,建議修訂的《逃犯條例》在移交逃犯安排上,須要經過行政和司法程序;保安局局長也會聆聽各界意見後,才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

 

鄭若驊今日到訪南區區議會後向傳媒解釋《逃犯條例》的修訂建議,指移交逃犯時,需要先啟動行政程序,並要通過法院的司法程序,過程中有法院把關;整個安排上,香港的法制完善。

 

她說,香港一直以來有雙重犯罪的法律原則,逃犯涉及的罪行須在當地和香港同屬刑事罪行,香港法院才會考慮移交逃犯。

 

對於大律師公會提出修改《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取代修訂《逃犯條例》,鄭若驊表示,有關建議涉及的法律基本原則需要小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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