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研過渡性房屋寬免安排

2019年3月1日

預算案建議預留20億元,支持非政府機構興建過渡性房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在屋宇署確定建築物結構和整體安全下,當局提供寬免和豁免安排,此舉有利於現有建築物用作過渡性房屋。

 

陳帆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時表示,有關安排能讓過渡性房屋推行方面更具彈性。局方正研究向非政府機構提供協助,例如它們向政府租用短期閒置土地、閒置校舍時,當局會考慮只收取象徵式費用。

 

陳帆說,工廈改建方面,局方考慮在建築面積、地積比率等提供寬免,以便現有建築物改作過渡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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