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與民主派議員坦誠對話

2019年1月24日

政府把領取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今日就有關措施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面,坦誠對話,釐清誤解。

 

政府晚上發表聲明,指張建宗下午與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會面一個多小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相關政府部門代表一同出席。

 

聲明強調,調整長者綜援定義旨在把支援服務延伸至64歲健全人士,鼓勵健全成人就業,並非節省開支。政府會設立支援補助金,向60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士每月發放定額補助金,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持續就業。

 

此外,此年齡組群領取綜援的健全人士可參與非政府機構營運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參與機構會以人性化手法,協助他們取得最新勞工市場資訊,安排就業選配,而非強迫就業。

 

聲明指,所有殘疾及健康欠佳受助人、家庭照顧者或最年幼子女年齡在12歲以下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無需參與就業支援計劃,而於2月1日前已領取長者綜援,又或曾經領取長者綜援之後再重新申領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均無需參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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