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格魯吉亞自貿協定下月生效

2019年1月22日

中國香港與格魯吉亞自由貿易協定》下月13日生效,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准入、爭端解決機制等範疇,讓兩地商家和投資者可享優惠待遇進入對方市場。

 

協定去年6月28日簽訂,為香港與高加索地區國家達成的首份自由貿易協定。協定生效後,格魯吉亞會撤消香港原產貨物的進口關稅,佔其關稅稅目逾96%。

 

服務貿易方面,格魯吉亞的承諾涵蓋香港的金融服務、電訊服務、各種商業服務、批發及零售服務、仲裁服務、視聽服務、建造及相關工程服務、環境服務、各種運輸服務、印刷和出版服務。

 

此外,香港投資者在格魯吉亞享有的待遇及其他保障將不遜於本地投資者。協定也包含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競爭,加強環境保護等條文。雙方並同意建立機制,供磋商和解決協定下可能出現的爭端。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格魯吉亞是通往高加索地區的門戶,協定不單促進香港與格魯吉亞之間貿易和投資的雙向流動,商界更可借助其帶來的地利,進一步按「一帶一路」倡議開拓高加索地區的機遇。

 

他表示,本屆政府已與12個經濟體簽訂了三份自貿協定,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格魯吉亞、澳門,並與澳洲和馬爾代夫完成自貿協定談判。政府會繼續積極尋求與其他貿易夥伴締結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及投資樞紐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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