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延長兒童發展基金資助年期

2019年1月16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兒童發展基金並非純粹儲蓄計劃,擴闊基金的參與範圍至全港所有兒童並不符合基金成立的目的和政策目標,政府現時也沒有計劃延長基金提供資助的年期。

 

羅致光今日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蔣麗芸議員提問時指,基金的目的和政策目標與議員提及外國為兒童設立的儲蓄計劃不盡相同,兩者難以相提並論。

 

他指,基金計劃中的目標儲蓄雖然有儲蓄、配對捐款、政府財政獎勵成分,但只是計劃其中一個元素。基金計劃着重培養基層兒童累積正面態度、抗逆能力、社交網絡等無形資產,為其未來長遠發展奠下基礎。  

 

勞工及福利局早前委託香港大學進行基金計劃參加者的較長遠發展研究,結果顯示,計劃能有效為基層兒童和青少年提升資源管理和規劃未來能力、擴闊個人網絡和建立持續儲蓄習慣,對參加者的學業和事業發展均有裨益,是未來成功和擺脫貧窮的重要關鍵。

 

羅致光指,進行研究的顧問團隊沒有指出基金的覆蓋範圍過於狹窄,也沒有評論基金提供資助的年期。如政府不論經濟條件向所有兒童提供劃一款項或配對供款作儲蓄用途,與現時為基層兒童製造更平等發展機會的策略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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