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長者綜援資格非削減福利

2019年1月10日

政府下月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有關改動是因應人口結構變化而作出,並非剝削長者,也非為削減福利開支。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時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更改後,60至64歲人士雖然沒有資格申領,但仍可申領健全成人類別的綜援。

 

她說,政府會為領取非長者綜援的市民提供就業支援,並設有豁免計算入息安排,讓他們增加收入。

 

林鄭月娥表示,有關改動有整套計劃配合,並非貿然剝奪某組別市民可享有的社會安全網,也非為節省金錢,因向高中齡就業人士提供額外支援,需動用更多資源,政府願意付出。

 

她指,有關措施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已獲批,沒法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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