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控政策一視同仁

2018年12月26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律政司作出刑事檢控決定時,一貫做法是由內部自行決定,除非案件涉及律政司人員才會外判。她強調,律政司所作決定只會考慮法律和相關證據,不會因人而異。

 

鄭若驊今日由外地返港後在機場會見傳媒,談及律政司外聘檢控制度。她指,律政司處理任何事件均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一視同仁,不因人而異,不會因某人的社會地位或政治背景而作出特別處理,而是按證據和法律作出判決。​

 

被問及律政司就UGL案件作出的決定,鄭若驊表示,律政司12月12日已發聲明回應,加上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不能就具體情況再作回應或補充。

 

她指,律政司有憲制責任作出檢控決定,在沒有利益衝突或顯性偏頗的情況下,律政司便應有所擔當,作出決定。她期望社會勿將法律問題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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