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選舉須依法進行

2018年12月4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鄉郊代表選舉須依法進行,政府支持選舉主任就有意參選人士提名是否有效作出的決定。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被問及選舉主任決定朱凱廸提名無效一事。她指,選舉主任依照《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作出決定,並已發表聲明詳細交代。

 

她表示,選舉主任審慎地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履行責任,政府支持其決定。

 

至於會否入稟法院要求覆核朱凱廸的立法會議員資格,她說,目前沒有計劃採取任何行動影響現任議員的身分。

 

林鄭月娥又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就近年有關選舉的聲明和宣誓事宜釋法,至於本地法例和法庭判決等是否需要理順,政府會作內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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