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心取消對沖 改善退休保障

2018年10月16日

主席:

 

就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及施政綱領內與勞工及人力範疇有關的新措施和持續推行的主要措施,我們向本委員會呈交的文件已作詳細闡述,我在這裏會選一些重點說明。

 

施政重點/新措施

 

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施政報告第57-58頁,第205-209段)

 

本屆政府有決心落實取消強積金權益與遣散費及長服金的「對沖」安排,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政府自去年7月以來一直與商界及勞工界探討可行方案,並於今年3月提出了「初步構思」,透過為企業提供為期12年的兩層資助計劃,及將政府的財政承擔總額由上屆政府建議的79億元增至172億元以處理此事項。我們亦建議讓僱主開設歸屬其名下的專項儲蓄戶口,按其僱員的每月有關入息的1%供款,為其日後的潛在遣散費或長服金及早作儲蓄。至於遣散費及長服金的計算比率,則維持在僱員的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

 

在慎重考慮各方對「初步構思」提出的意見後,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強給予僱主特別是中小微企的支援,包括大幅延長政府兩層資助計劃下的第二層資助的年期至25年,及將整個政府資助計劃的財政承擔總額,由「初步構思」下的172億元大幅增加至293億元。我們相信經改善的安排能有效協助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及較易發生大規模裁員的機構,適應政策上的轉變。

 

若有個別僱員獲得的權益總和(註一)較其在現行「對沖」制度下應獲得的為少,政府預備承擔支付有關的差額。

 

現時社會上已就取消「對沖」取得廣泛共識,我們認為現在是時候作出決定,取消「對沖」安排,為僱員提供更好的退休保障。我們的目標是於2022年或以前獲得立法會通過有關的賦權法例,並在通過法例修訂的兩年後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我們會準備文件向本委員會介紹政府決定改善取消「對沖」的安排。

 

增加法定侍產假(施政報告第60頁,第219段)

 

我們已於今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法定侍產假日數由目前的三天增至五天。法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工作,我們計劃於本月24日恢復二讀辯論。

 

建議立法增加法定產假(施政報告第60頁,第220段)

 

我們已完成法定產假的檢討,並建議法定產假由現時十星期增至14星期,政府會承擔該項產假薪酬的額外開支,以報銷形式向僱主發還。如僱員根據《僱傭條例》有權享有產假薪酬,僱主應連同現時十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先行向僱員支付額外增加的四星期法定產假薪酬,然後向政府申領發還該額外法定產假薪酬。

 

有關的產假薪酬比率維持在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並以36,822元為上限(上限會不時作出調整)。該36,822元的上限,相等於一個月薪50,000元的僱員在四星期內可得的五分之四薪酬(註二),而月薪在50,000元或以內的僱員,佔全港僱員人數約95%。

 

我們會於今年內就有關建議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然後諮詢本委員會。

 

加強保障因工受傷僱員(施政報告第58頁,第210段)

 

為進一步保障因工受傷僱員和職業病患者的權益,勞工處會研究新措施,為有需要的工傷僱員提供適時及高度協調的治療及復康服務,加快他們的康復速度及成效,令他們能夠盡快重投工作。

 

勞工處亦會加強僱員補償個案的處理,包括:加強「個案支援服務」,協助僱傭雙方盡早解決工傷爭議個案;加強「書面病假跟進」措施(註三),以加快處理工傷個案;以及加強打擊違反《僱員補償條例》的情況。

 

加強保障政府服務承辦商的非技術員工(施政報告第59頁,第217段)

 

就加強保障政府服務承辦商的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及勞工權益,政府已接納跨局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建議改善措施,包括:增加評審標書的評分制度下技術比重至不少於50%;增加「工資水平」作為技術評分準則所佔的比重,即工資在技術評分的100分中佔最少25分;改善非技術員工的僱傭福利,包括享有合約酬金、受僱滿一個月即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及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信號懸掛時工作獲額外工資;以及鼓勵採購部門在運作情況許可下採用為期至少三年的服務合約。

 

加強處理及發布職位空缺資訊的工作(施政報告第58頁,第213段)

 

勞工處會提升電腦系統,以提高處理及發布職位空缺資訊的效率,提供更快捷簡便的招聘及就業服務;並會強化「互動就業服務」網站的功能和設計。

 

加強對少數族裔求職人士的就業支援(施政報告第66頁,第244(3)段)

 

勞工處會推行試點計劃,通過非政府機構,以個案管理方式為少數族裔求職人士提供就業服務,以善用非政府機構的社區網絡、個案管理的專業知識和服務少數族裔人士的經驗。

 

保障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施政報告第58頁,第211段;及施政綱領第179頁,第2點)

 

由於建造業的致命工業意外數目及每千名工人意外率均是各行業之冠,勞工處訂定了一系列保障建造業工人職安健的針對性措施,包括針對涉及危險工序或安全表現欠佳的工地,進行更深入的突擊巡查,以及加強參與工務工程地盤安全管理委員會會議,就風險較高的工序給予意見,和相應地制定更針對性的巡查策略。

 

為進一步提高工友的職安健意識及對安全工作環境的重視,勞工處正開發網上平台,讓僱員使用流動電子裝置就不安全工作環境作出舉報,勞工處亦會迅速跟進這些舉報,以遏止不安全作業。

 

此外,為進一步保障僱員免受站立工作所引致的健康風險,勞工處會發出一份新指引,該指引會特別強調僱主必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為站立工作的僱員在工作位置提供合適的工作座椅或供稍事休息的座椅。勞工處並會在推出指引後進行廣泛宣傳和推廣探訪,以及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在加重職安健法例的罰則方面,由於現時違反職安健法例案件的量刑偏低,勞工處正全速檢討違反職安健法例的罰則,以加強其阻嚇力及進一步提高對工人的保障。勞工處會就修訂建議諮詢有關持份者,並期望在2019/20年度的立法會會期提交有關的條例草案。

 

結語

 

政府將繼續與勞資雙方及社會各界緊密合作,推行勞工及人力範疇的各項措施。歡迎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註一:遣散費/長服金權益連同僱主向其強積金戶口所作出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

 

註二:以每月工資為50,000元,根據《僱傭條例》計算額外四星期的產假薪酬為:(50,000元 x 12月 / 365日)x 28日x 4/5 = 36,822元。

 

註三:透過及早篩選無須接受僱員補償評估的個案,讓僱員無須親身前往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由勞工處直接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解決有關申索。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10月16日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有關勞工及人力政策的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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