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 應對房屋需求

2018年10月10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建議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以滿足短中期房屋的需求。政府並決定重啟工廈活化計劃,容許活化工廈提供過渡性房屋。

 

施政報告指出,政府已重建置業階梯,並重定資助出售房屋定價,現急需處理地從何來的問題。「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通過公平和具高透明度的機制,善用那些不在政府發展規劃的私人擁有土地,從而在短中期滿足公營和私營房屋需求。

 

由政府與申請者共享的新增住宅樓面面積,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該計劃會安排公開邀請,申請者必須清楚說明如何通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在其私人土地上帶來相當數量的房屋單位。

 

申請者必須依從所有適用法定程序及土地行政機制,包括向城規會提出改變規劃用途或規劃申請,以及就修改地契向政府繳付十足市值地價。他們亦須負責興建支援有關發展、惠及社區的基建設施,費用經政府從成本效益角度審核後,可從地價中扣減。

 

施政報告表明,申請機制必須公平、公開和透明。為釋除公眾疑慮,申請會呈交大部分成員屬非官方人士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考慮,並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政府希望在參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終報告後,於明年推出先導計劃。

 

此外,政府決定重啟工廈活化計劃,以善用土地資源。林鄭月娥表示,新計劃首次容許改裝整幢舊工廈作過渡性房屋之用,以濟燃眉之急。

 

地政總署將於限時三年內,接受業主申請改裝樓齡為15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廈,作符合規劃的用途,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有別於先前計劃,政府建議加入額外條件,申請者完成改裝工廈後,須把一成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用途。

 

新計劃容許活化工廈提供過渡性房屋。業主利用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的工廈作非工業用途,並在改裝後將整幢或部分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當局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

 

至於發展棕地,發展局會統籌有關部門提前研究新界北棕地的發展,探討零散棕地中較具發展潛力的土地,並考慮如何處理或重置現有作業。

 

當局預計,今年內會完成兩項早前已啟動的棕地作業研究,以便制訂政策和擬訂執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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