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輝續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2018年8月3日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石輝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三年,8月17日生效。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鍾安德也再獲委任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小組法官,任期三年,8月9日生效。

 

委任根據條例規定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作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石輝是退休法官,經驗豐富,熟悉條例下機制的運作。他自條例2006年生效起出任條例下的小組法官,2015年擔任專員,盡心履行職能,監督執法機關遵守條例規定,確保規管機制有效運作,她有信心石輝能繼續勝任。

 

她又說,鍾安德一直盡心處理執法機關按條例提出訂明授權申請的審批工作。她深信鍾安德續任後,會連同另外兩名小組法官,繼續運用專業知識和經驗,確保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