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發虛擬銀行修訂指引

2018年5月30日

金融管理局今日發出《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本

 

金管局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25位回應者的意見,包括香港銀行公會、存款公司公會、消費者委員會、商會、金融科技業的業界組織、科技公司和專業機構。

 

所有回應者均支持在港引入虛擬銀行,大部分認同虛擬銀行應遵守適用於傳統銀行的監管要求,並應以本地註冊銀行形式經營,不應設實體分行。沒有回應者反對讓金融及非金融公司在港經營虛擬銀行。

 

金管局指出,引入虛擬銀行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普及金融,借助銀行的資訊科技平台,減低吸納新客戶的成本,因此虛擬銀行不應設立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

 

至於最低資本要求,該局指三億港元最低繳足款股本要求是《銀行業條例》的法定要求,適用於所有持牌銀行。金管局認為不可能、也不適宜為虛擬銀行降低有關要求。

 

金管局去年9月宣布鼓勵在香港引入虛擬銀行,至今向金管局查詢及表示有意在港經營虛擬銀行的公司超過50家。

 

該局指,現階段仍不清楚有多少家公司最終會提出申請經營虛擬銀行。若這些公司未能於今年8月31日或之前遞交接近完備的申請,很可能不被納入首批處理的申請。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