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推廣基本法

2018年4月21日

李宗德主席(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席)、喬曉陽主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黃蘭發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副主任)、趙建凱副特派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王振民教授(中聯辦法律部部長)、梁愛詩副主任(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譚惠珠女士(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各位講者、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

  

歡迎各位出席今日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主辦的「紀念《基本法》頒布28周年研討會」。首先我非常感謝喬曉陽主任親臨香港,作為今次研討會的講者。我亦十分感謝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舉辦今日的研討會,讓大家聚焦討論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及回顧「一國兩制」的成功實施。

  

去年10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出的報告中表示,「必須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在2014年6月公布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內,亦提到中央依法直接行使的權力,例如根據《基本法》第13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根據《基本法》第15條,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權力。《基本法》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說明了國家對香港擁有主權。中央對香港特區擁有主權,因此中央對香港特區也擁有全面管治權。我們要明白,先有「一國」,我們才有「兩制」,「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

  

「一國兩制」一直以來是香港長遠發展的基石,是維持香港繼續繁榮穩定的最佳保證。在1997年,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繁榮和穩定,以及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國家決定根據憲法第31條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事隔20多年,社會上有小部分人出現了質疑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的聲音,這現象實在令人痛心。香港作為國家一個特別行政區,權力來自中央,權力多少皆由憲法和《基本法》清楚規定,這些規定並非今天新訂下來的,而是一直存在的事實。對這些確切事實提出質疑的人,我希望他們深入了解和正確解讀《基本法》。

 

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向社會各界、不同組群做好宣傳和推廣《基本法》的工作,讓全港市民正確理解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以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初衷和本意。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基本法》的作用,為香港的政制、經濟、社會、民生等各方面發展提供堅實的基礎。

  

舉辦一場研討會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為此,我要感謝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每年都舉辦以《基本法》為主題的研討會和各式各樣的推廣活動,以提高社會大眾對憲法、《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的認識和支持,使特區政府在推廣《基本法》的工作事半功倍。我在此特別感謝貴會所有人員的努力,以及各位講者對推廣《基本法》的熱誠。

  

我祝願「紀念《基本法》頒布28周年研討會」活動圓滿成功!謝謝各位。

 

(以上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4月21日上午出席「紀念《基本法》頒布28周年研討會」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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