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兼顧香港法制和實況

2018年3月23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在草擬國歌條例草案時,會兼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制度和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法案條文和用字。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聶德權出席會議,介紹國歌條例草案建議條文內容概要和政府在本地立法的建議方向。

 

他說,《國歌法》的精神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並禁止公開和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因此,市民只要尊重國歌,便不用擔心誤墮法網。

 

對於有人提出不同情境,查詢會否觸犯法例,聶德權表示,每宗個案均須按實際情況和證據判斷是否違法,難以一概而論。

 

他又指,《國歌法》屬全國性法律,特區有責任落實,因此要討論的並非應否立法,而是如何按《基本法》規定做好本地立法工作。當局的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結束前,遞交條例草案供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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