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公布,延長《持續授權書條例》的公眾諮詢期兩個月,至4月28日。
根據現行《持久授權書條例》,持久授權書屬法律文件,容許授權人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日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財產和財政事務。
律政司建議制定《持續授權書條例》,把持久授權書適用範圍擴至授權人的個人照顧事宜。諮詢文件去年12月28日發表。
在考慮不同團體的要求後,律政司決定延長諮詢期,讓公眾有更多時間就諮詢文件提交書面意見。
公眾意見可郵寄至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五樓律政司法律政策科,或以電郵遞交。